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今年我國將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再放開一批價格,下放一批定價權限,儘快修訂政府定價目錄。此前,發改委已經放開煙葉收購價格等商品和服務價格,指導地方放開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住宅小區停車服務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據悉,今年內我國還將再分兩批放開多項價格,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電力輸配價格等都在改革之列。(1月8日《京華時報》)
  加速推進價格改革,釋放集中在部委手中的定價權,健全相應的社會、行業機制,具有必要性和一定程度上的迫切性。只有這樣,才能促使相關的產業、行業領域形成,根據資源配置和市場導向情況決定的價格,維持市場活力,鼓勵競爭,以實現價格的長期有序和相對穩定。
  現在的問題是,價格改革被單單理解為放開價格,將定價權直接交給企業,這在很多行業領域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國家發改委此前指導地方放開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住宅小區停車服務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此前國家發改委人士表示,全國已有物業服務企業7.1萬家,服務供給較為充足,業主自我管理、主動維權的機制逐步建立完善,可由業委會公開招標,選聘質優價低的物業企業。
  真是這樣嗎?《新快報》1月5日報道稱,廣州的停車場行業協會人士就直接宣稱,“(小區)車位和停車費必漲”。底氣何在呢?包括廣州在內,許多城市的小區,業委會籌建比率較低,根本無法遏制物業公司、開發商單方面調整物管費和小區停車費。筆者在1月6日的《信息時報》上撰文談到,物業公司將估算可能會引發業主大幅拒繳的價格上限,讓物業費、停車費的定價趨近於這個上限,在不引發業主拒繳的情況下,實現利潤的最大化。物業公司賺得更多,加劇居民負擔,物業服務水平也沒有得到明顯改善——這是推動物業費、停車費價格改革,取消相關價格管制的初衷所在嗎?
  很顯然,價格改革不僅要以釋放政府定價權、取消或部分取消價格管製為標誌,同時也要註重相應的社會、行業機制建設。以國家發改委此前已經確定指導地方放開物業費和停車費定價管製為例,發改委還應會商其他相關部委,同步推進小區業委會建設,加快可以為小區業主、業委會提供評測物業服務水平和成本的中介組織建設。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價格改革後,掀起物業費和停車費漲價狂歡,以多數人利益受損為代價,讓少數人賺得盆滿缽滿。
  發改委此次宣稱,將在年內放開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電力輸配價格等更為重要的多項價格的定價權。為避免放開價格,被直接執行為漲價狂歡,價格改革決策的過程必須透明公開,要披露相關行業、企業、商品或服務的成本和價格形成情況,並允許、鼓勵公眾評議審查。價格改革的同時,要嚴格依照《反壟斷法》和歐美國家反壟斷審查的慣例,打破電力等行業事實上長期存在的大企業壟斷,分拆超大規模企業,鼓勵分拆後的企業開展價格競爭等多方面競爭。
  文/鄭渝川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莫讓價格改革成漲價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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